山东省委常委、副省长王军民31日表示,山东今年将在焦炭、炼钢、水泥、造纸等8个行业、103户企业中实施新一轮淘汰,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改造重组,在产能淘汰中培植新的增长点,促进产业升级。
山东是我国重化工业大省,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。从31日召开的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2010年山东共有349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,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,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督导和验收。数据显示,“十一五”期间,山东共有790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,令全省万元人民币GDP能耗累计降低22.1%,降幅超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。
据悉,2011年山东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已正式下达各地,省内17市均与山东省政府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“军令状”。根据国家下达给山东的目标任务,2011年,该省进入整改的有8个行业103户企业,涉及焦炭、铁合金、电石、炼钢、炼铁、造纸等13个小行业。
今年山东将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,尤其强调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。山东将在土地置换、资金支持、排放和产能指标转让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,通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,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王军民在出席于省会济南举办的“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”时强调,在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,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将追究责任。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限期整改,对瞒报、谎报淘汰落后产能,工作进展不到位的地区,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。
据山东省经信委方面透露,该省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,如透过执行差别电价和超标准耗能加价政策、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、金融机构不提供授信支持等,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。